第一条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是整个校园网服务的中枢,数据备份(软硬拷贝)关系到整个校园网的灾难恢复和重建,应有严密的措施加以管理,专人专管,其超级管理口令只能由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掌握。
第二条每周五值班人员应做好所有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而且不得更改备份数据,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快速恢复。
第三条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保密类别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使用权限和方式。
第四条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第五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更改业务数据。
第六条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存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集中和异地保存,而且至少要保存2年。
第七条所有备份的数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会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存放室或场所保管。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非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备份数据存放场所,若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在保管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第九条不得携带未经许可的物品进出备份数据存放场所。
第十条数据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热、防潮、防震、防静电和电磁辐射、防盗等设施,并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