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2021年12月03日 10:24(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精神,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123-10

二、排查范围

全校各单位、全校师生

三、排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部门)自查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师生员工是否在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学生宿舍等网络环境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否参与、协助、支持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严格把好排查质量审核关。教育引导本单位师生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见附件1),加强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认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要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等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网、断电,具体排查方法参照附件2

(三)强化监督,追责问责。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部门)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排查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塞责、支差应付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单位(部门)于1210日前,将《河南科技学院虚拟货币“挖矿”自查表》电子版(见附件3),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及时发送至指定信箱。如发现电脑或服务器有“挖矿”活动嫌疑或可能被挖矿木马控制的,请立即与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3040348)联系处理。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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